凯里市碧波镇碧波村兴园路30亩土地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8
根据《凯里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凯财函〔2024〕1号)文件规定,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市场行情,现将位于凯里市碧波镇碧波村兴园路30亩土地公开向社会招租,现将有关出租事宜公告如下:
- 招租单位: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恒源鸿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租对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 上午10:00整,竞租人须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报名时即交纳,否则不得参与竞价。
四、竞价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10:00整。
五、竞价地点:炉山工业园区禄旺达小区3-4号办公室。
六、租期:租期不超过5年
七、竞租底价:开标当天公布竞标底价
八、招租方式:
(一)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竞租方的,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恒源鸿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和竞租人进行协商出租,协商不成,按竞租失败处理。
(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竞租人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现场一次性报价竞租,报价必须大于等于竞租底价才为有效报价,价高者得之。
九、标的展示:凯里市碧波镇碧波村兴园路廉租房旁,面积约30亩。竞租人可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对该标的进行了解或实地踏勘。
十、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二)法人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需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五)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作弃权处理。
(六)竞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至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恒源鸿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上。
(七)保证金及缴纳时间:报名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竞租成功者转为合同预付款),保证金截止缴纳时间为2024年5月7日 下午17:00止。
收款单位: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恒源鸿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凯里东南村镇银行
账号:7130 2101 2000 0754 050
十一、租赁及付款要求:
(一)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二)中标人中标后,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公司办理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缴纳第一年租金等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违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竞租人违反招租公告条款,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中标人中标后不履约,将重新招租,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第一年土地使用租金为竞租报价或协议出租价,以后每一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不小于10%。
(五)若成功报名后不参与报价,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约定条件:
(一)该土地以现状出租。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土地进行平整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土地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土地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
(四)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守法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五)租赁期间,承租土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分割、改变土地使用范围,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土地,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自行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土地使用租金。
(六)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管委会、恒源鸿福公司或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需使用租赁土地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退出并解除租赁协议,出租方只退还土地余期租金及土地使用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七)租赁期限满,承租方结清一切税费的,交付的土地使用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中途无故停租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首年租金的20%;出租方违约,须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首年租金的20%。
(九)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联 系 人:杨先生 1868551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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